为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做好冬春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1月10日至11日,生态公司安全运营部对宜川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延河湿地项目和太安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进行冬春季消防隐患排查和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组先对宜川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天然气锅炉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现场安全隐患、环保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随后步巡延河湿地项目,对项目的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梳理;最后对太安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组要求,一是要立即整改检查组指出的隐患,落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二是要对生产、办公等各类场所要重点管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好冬春季消防安全,防范火灾事故发生;三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王琛)